第三届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选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 2011-04-02      访问次数: 325
  2011年上海理工大学迎来建校105周年华诞,在学校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中会聚和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人才,学校在2006年、2009年成功举办第一、二届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选活动。近年来,在学校的高度重视和各校友分会的积极努力下,校友工作蓬勃开展,杰出校友不断涌现。为了表彰校友业绩,增强校友的凝聚力和爱校荣校情怀,学校决定于今年开展第三届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选活动。
欢迎各校友分会和广大师生、校友积极参与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选活动。

  一、杰出校友推选活动日程安排

  杰出校友候选人推荐: 2011年4月1日——5月31日
  杰出校友候选人初审: 2011年6月1日——6月30日
  杰出校友评定与公示:2011年7月
  第三届杰出校友颁奖大会:2011年10月29日(校庆日) 

  二、杰出校友推选活动细则

  杰出校友推选活动细则见附件《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选办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 威
  联系电话:55272006     传真:55272006
  E-mail:alumni@usst.edu.cn
  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大礼堂116室(389信箱)
  邮编:200093

 四、附件:

  1、《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选办法》
  2、《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荐表》
     上海理工大学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
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选办法
  开展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选活动,旨在弘扬学校“信义勤爱、思学志远”的优良传统,通过表彰校友为社会做出的杰出成就或贡献,激励在校学生发奋学习、立志成才,密切母校与海内外校友的联系,增强校友的凝聚力,鼓励校友为学校、为国家、为人类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组织机构

  学校设立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选委员会(下简称委员会)。委员会由校领导、部分离任校领导、相关职能部处和学院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聘请教师代表与校友代表若干名作为杰出校友推选顾问。委员会下设杰出校友推选工作办公室(下简称推选办),负责资料汇总及人选初审工作,推选办办公地点设于校友工作联络处。

  二、推选范围

  凡上海理工大学办学历史中涉及的学校包括:沪江大学(含附属小学、附属中学),上海工业学校,上海第二机器制造工业学校,上海机械学院;同济德文医工学堂,中法工学院,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上海动力机器制造学校,上海机器制造学校,上海机械专科学校,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的毕(肄)业学生、曾服务于本校的教职工(非现职),以及在学校学习过的各类学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成人教育与各类培训项目)。 

  三、推选条件

  1.    在教育、管理和科技事业发展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2.    经营企业具有杰出成就者;
  3.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国家、造福人类有重大贡献者;
  4.    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者;
  5.    在行为、声望、品德等方面具有优良事迹足为表率者;
  6.    为母校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

  四、推选程序及方法

  1.  由各地校友会、各学院校友会推荐提名人选;
  2. 由学校领导推荐提名人选;
  3. 由学院、职能部门推荐提名人选;
  4. 由校友十人以上联名推荐提名,并经所属校友会负责人认可的人选。
  推荐提名人选由推选办进行初审后提交委员会评审。杰出校友候选人名单在提名及推选过程中皆不对外公开。
  杰出校友最终人选由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评定,评定会议需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出席,并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即获选为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
  杰出校友推选活动原则上每三年举行一次,名额不限。

  五、表彰方式

  1. 对获得杰出校友称号者颁发荣誉纪念牌一枚;
  2. 在公开场合举行杰出校友表彰仪式;
  3. 在校史陈列馆、校园媒体或专设场地展示、宣传杰出校友事迹和成就。
  本条例由校友工作联络处负责解释。
上海理工大学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2:  上海理工大学杰出校友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