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区道路及主要物业命名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1-19      访问次数: 588

     校园的道路、建筑、景观的命名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体现校园文化底蕴、彰显学校精神的重要载体。随着我校军工路校区办学空间的不断扩展和校区规划的日益优化,长期以来校内几乎无道路名称和使用不规范物业名称的状况,与学校发展不相适应。为了建立布点合理、信息完整、指示明确的校园道路导向系统,方便广大师生的学习、生活、工作,构建蕴含丰富人文精神的校园环境,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征集校区主要道路及主要物业的命名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命名原则
  1.尊重历史,彰显大学精神,体现校训的育人功能。可选取上理工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凝结上理人情感的一些重要人名、地名、景点命名道路,以对上理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科学家、著名校友的名字、校训的释义命名场馆、教学楼等建筑。
  2.言简意赅,寓意丰富深刻,体现学校办学传统和文化留存。每个命名由2至4个汉字组成,体现学校办学历史,人文精神和核心价值理念。
  3.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体现多校区文化的统一性。可考虑按照道路经纬,利用自然地理实体名或人文景点名字派生道路名。教学楼命名要考虑序列化、集群化。
  二、命名范围
  本次命名范围为军工路南、北校区的主干道、分支路、办公楼、教学楼以及各类场馆等,详见校区道路意图(附件一)
  三、征集、评定与奖励方式
  1.征集。应征方案可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提交,可提交部分或全部道路、物业命名方案。应征方案提交时,须填写《上海理工大学校区道路及主要物业命名方案征集表》(详见附件二),方案电子稿请发送至
wmb@usst.edu.cn,联系人:周列,联系电话:55273629。
  2.评定。学校将组织师生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评审小组,对应征方案进行初评,确定每条道路和物业候选方案,候选方案将在网上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评审小组结合讨论意见遴选出最终方案报党委会批准后予以命名。
  3.奖励。学校将对入选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所有未获奖应征者均有纪念品赠送。

宣传部、文明办

上海理工大学校区道路及主要物业命名方案征集表.doc
北校区示意图.jpg
南校区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