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20      访问次数: 362

    为了激励学校校友工作者、校友工作热心人士不断进取,努力工作,更好地为校友、母校和社会服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凝聚校友力量、弘扬校友文化,推动我校校友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19年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院(职能部处校友工作负责人、校友联络员;关心支持学校校友工作的专业教师、退休干部非专职校友工作者

二、评选标准

1.服务母校,服务校友,助力各级校友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组织联络、宣传校友,为校友办实事,帮助校友排忧解难;

3.热心校友工作,及时与校友会沟通信息,完成校友相关工作任务。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申请人根据评选标准填写《上海理工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自荐)表》,并于1129校友工作联络处纸质版盖章后提交刘湛恩故居20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lumni@usst.edu.cn

校友工作联络处组织召开评审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将在上海理工大学校友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正式名单。

四、表彰办法

(一)在校友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名单并宣传先进事迹;

(二)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授予“校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上海理工大学“校友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自荐)表.doc


校友工作联络处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