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诚聘“东方学者”特聘教授

发布时间: 2008-01-08      访问次数: 562

 一、招聘学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系统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出版印刷、应用经济学、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系统科学、英语、应用物理、应用数学等学科。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要求

      (一)申请者应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考,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注重学术梯队建设,能带领一支创新团队协同攻关。

       (二)申请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具体条件:

     1.须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要求。

     2.国外应聘者或海外留学归国者一般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以上职位(含助理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国内应聘者(不包括在上海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流动的人员),须为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近5年内到国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2年以上(2)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者为到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连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3)的海外回国人员(由管理办公室认定的特殊学科专业除外),已经落户或愿意落户上海的予以优先考虑。

    4.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40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1日计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须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5.申请者须保证三年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校全职工作。

 三、优惠待遇

      入选者由上海市教委授予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称号并颁发证书。特聘教授在聘期内,除国家工资外,每岗位资助经费共40-60万,其中个人岗位津贴10/年,并提供一定额度的租购房补贴(按月发放)。

 四、应聘办法

  应聘人网上申报,在上海教育(http://www.shemc.gov.cn)网站上填写《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申请表》(网站主页左侧:教育专题-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网上申报系统,点击进入),将申请表打印稿及相应证明材料邮寄至人事处(注明:应聘东方学者)。表格详细信息和具体待遇政策请访问上海教育网站或上海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 rsc.usst.edu.cn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编:200093

       人:李                 Email: usstdf@126.com, rsc1@usst.edu.cn

     电话:86-21-55272052           传真:86-21-55270927